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自稱活佛轉世的楊姓男子,被控性侵3名女子後,逃亡13年,被遣返回台竟又犯下強制案。細數其犯下的案件,顯見根本無視法律,卻還能在外趴趴走,甚至轉向「隨機」犯案。更離譜的是,似乎交了女友的他,當街對女友施暴還酒駕,加上強制案,再添3罪。
楊男第一次犯案時間在2004年6月25日,受害者是他的女姓友人,借酒意性侵得逞。半年後11月28日第二次犯案,假借討論宗教問題在旅館性侵女子。第三次犯案與第二次只相隔4天,同樣的手法,且當時才剛被起訴。
▲楊男自稱活佛轉世,卻一再犯下性侵案,還辯稱是感情糾紛,「不小心」跌倒壓女子在床上,還開玩笑脫褲子「不小心」碰到下體。(圖/資料畫面)
楊男為躲避刑責,交保後立即潛逃中國,整整13年因逾期非法居留被「遣送」回台。不過沒羈押的他,在性侵案一審宣判前又隨機尾隨、強擄女子,時間發生在2018年11月14日深夜12點多,該案被依強制罪判處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只是這樣還沒完。
▲案子一件接一件,楊男又挨告對女友當街施暴。(圖/資料畫面,翻攝自爆料公社)
2019年8月間,性侵案一審才剛判完,楊男在士林區被路人目擊,當街架住一女子的脖子,企圖將女子拖到一旁巷弄內。女子淒厲哭喊求助,熱心路人上前斥喝,楊男竟還爆粗口,由於越來越多民眾圍觀,楊男最後將女子丟在現場離開。
但當員警抵達現場,楊男卻突然折返,一見員警又立即騎著機車逃逸,直到鑽進死巷才乖乖就逮。初步了解,該名女子疑為楊男的女友,2人酒後發生爭執,楊男因此再吃上妨害自由、酒駕公共危險罪。酒駕部分,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判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根據了解,楊男原本在旅行社工作,突然自稱是活佛轉世、印度王子轉世,還印有名片。對於一犯再犯,他辯稱是感情糾葛,強調並未性侵女子,只是「不小心跌倒將人壓在床上」、「開玩笑脫她褲子不小心碰到下體」,眼見法官不採信說詞,又改口自己從小就有智能發展障礙,有後遺症,且意志力薄弱,不易克制衝動。
但鑑定報告指出,無從確認楊男有何精神疾病,犯案時的辨識行為能力也與一般人無異,還懂得以神佛之事與女子往來,因此法院在性侵案件判刑時,並未減輕其刑。只是,案子一件又一件增加,楊男始終都還能自由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