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印尼籍移工(阿庫斯),今年4月28日上午與友人喝酒返回宿舍時,竟短短的2個小時內,隨機性侵害2名落單的台灣女子,還用腳踏車撞倒第2名被害女子,甚至還將她毆打成傷。法院審理時,他坦承犯行,但談到賠償和解,他卻說自己很窮,只能賠償對方3萬元,法官認為他惡性重大,依強制性交罪判8年8個月徒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2名女子遭移工阿庫斯性侵,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8個月徒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阿庫斯今年4月27日深夜與朋友喝酒,第2天上午騎腳踏車返回宿舍,7時許行經一處農田旁,他見「小芬」(化名)獨自除草,將小芬強行拖到角落,在草叢內性侵小芬得逞,
同日上午9時許,他騎車逃逸至一處魚塭旁,又見「小雯」(化名)獨自一人,他當場用腳踏車把小雯撞倒,毆打小雯並性侵害得逞,小雯高喊「警察來了」,他才罷手逃逸,短短2個小時,隨機性侵害2名女子。
警方循線將阿庫斯逮捕,並從2名女子身上採集到阿庫斯的基因,依法將阿庫斯送辦。法院審理時,他坦承犯行,但談到賠償和解,他卻說自己很窮,只能賠償對方3萬元,法官認為他惡行重大,依犯下2件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8個月徒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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