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咳咳...感冒了好難受!」天氣變冷了,感冒的人似乎也有越來越多的趨勢,若出現輕微的感冒症狀,不少人會喝感冒熱飲來緩解,不過專家提醒,如果有在服用頭痛藥、肌肉關節止痛藥等藥物,恐會造成乙醯胺酚過量攝取,可能導致肝臟受損,不可不慎。
▲感冒。(示意圖/資料照)
食藥署表示,感冒熱飲多含有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與常見的頭痛藥、肌肉關節止痛藥、感冒藥、退燒藥的成分相同。一般成人一天攝取乙醯胺酚的最高劑量為4000毫克,如有服用前面提到的藥物,可能會有乙醯胺酚過量的情況發生,會發生肝臟損害,也曾有肝衰竭的案例。如果服用藥品後出現胃腸道不適、厭食、噁心、嘔吐、不適、蒼白及出汗等症狀,應立即停用,並儘速諮詢醫師或藥師。
此外,有人為了壓住症狀,感冒熱飲一杯接一杯喝,對此,食藥署強調,熱飲加了矯味劑,免除了吞藥苦味,但本質仍是藥品,每隔4至6小時以上才能再服用,且24小時不可服用超過4次,而且這是在沒有併用其他藥品的情況下,若平時已服用其他藥物、酒精成癮、肝腎功能重大疾病者,就要詢問醫師或藥師了。
食藥署提醒,孩童不宜飲用感冒熱飲,因為兒童的身體狀態、能承受的藥物與成人不同,要經由醫師診治後才能確定,使用藥品前更應充分了解外盒標示、仿單說明,並遵循藥師指示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