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即使遇到認識的人,也應該隨即保持戒心!大陸廈門一名未滿20歲的張姓女主播,先前在參加聚會的時候,認識一名同鄉的王姓男子。之後2人私下約出來喝酒,結果張女慘被對方撿屍,且她直到在網路上發現自己裸照,才得知此事,氣得將王男告上法院。近日此案進行審理,張男被依性侵等罪遭判4年6個月有期徒刑。
▲張女接受王男喝酒聚會的要求。(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綜合陸媒報導,張女在2018年7月參加聚會時,偶然遇見同樣從貴州來的王男,期間兩人相談甚歡,也交換了聯繫方式,不時會在微信上聊天。3個月後王男邀約張女喝酒,還說同行的是其他貴州老鄉,可以一起認識一下,因此張女也不疑有他地出席了。
之後酒過三巡,張女醉得不省人事,未料王男竟趁機將對方帶到一間旅館,並和其發生性行為。第二天醒來,張女雖然感覺詭異,可是因為前一晚她喝到斷片,想不起來前一天發生的狀況,加上沒有證據,只好作罷。但沒想到數天之後,直播平台的好友竟傳來一張她的裸照,張女才驚覺自己遭撿屍且被拍裸照。
▲張女看到裸照,才知道自己被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由於張女和王男私下和解未果,因此女方決定提告。之後檢方調查,發現王男不僅性侵得逞,還拍下可看到有張女私密部位的影片及裸照,甚至傳到微信群組炫耀。法官審理此案,認定王男犯下性侵罪,判處3年2個月有期徒刑,加上強制侮辱醉,判處2年;數罪並罰,最終判他4年6個月有期徒刑。(朱祖儀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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