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南報導
任職某縣市消防局的黃姓男子,2013年與妻子結婚,婚後育有1子,不料黃男竟在外偷吃郭姓女子,被正宮發現手機裡藏有親密對話、互露性器裸照,以及小三替丈夫口交畫面,氣得求償。台南地院判黃男及郭女須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
正宮主張,郭女明知黃男是人夫,仍在手機裡與其甜稱為「老公」、「老婆」,頻繁調情,且對話鹹濕露骨,並且互傳露下體照,甚至還發現去年底2人曾赴北部一家汽車旅館辦事,並拍下小三替丈夫口交照,侵害她的配偶權,憤而連帶求償120萬元。
法院審酌對話截圖後,發現黃男與郭女確以老公、老婆相稱,甚至寫下「愛你」、「我們只能偷偷愛喔」、「性福幸福最重要」、「脫好等你」等親暱對話,以及裸露照片,認定2人確有婚姻外不正當的男女親密交往行為,考量3方經濟、社會地位後,判黃男及郭女須連帶賠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