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嘉義報導
台商吳承霖夫妻近年來經商有成,今年8月遭查獲涉及地下匯兌洗錢,估算匯兌金額約達124億餘元,獲利至少2億元。嘉義地檢署19日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和銀行法等,將吳姓夫妻檔、劉男、彭男等7人起訴,而主嫌黃文鴻仍在逃,已發布通緝。
檢調查出,吳承霖、陳玟叡夫妻檔和黃文鴻及其胞妹等人,非法經營兩岸地下匯兌,自2017年12月至今年8月中旬,2年來共洗錢約124億89萬餘元,集團透過開車及高鐵載送,從台北運送31億億洗錢資金至嘉義藏匿,其中有2億多現金,藏放在陳玟叡娘家住處。
▲檢調查扣約2.4億元現金。(圖/資料照)
吳承霖指示孫女、劉男,以新台幣1萬5000元至人民幣1萬5000元不等價格,收購中國金融機構帳戶,包含網路銀行帳號、密碼、銀聯卡、U盾或行動電話SIM卡,陸陸續續取得14個中國銀行帳戶,2人返台後交付給吳承霖,吳負責從台灣匯款給中國大陸地區。
而彭男則是由黃文鴻所僱用,負責國外匯款至台灣,經測試U盾轉帳功能正常,即可進行國內外匯兌業務,確認款項匯入後回報,客戶跨足政、法、商界,透過Whats App通訊軟體聯絡詢價,抽取每筆匯兌金額的2%作為利潤,2年來犯罪所得高達2億4801萬餘元。
▲台商吳承霖夫妻檔涉地下匯兌業務,2年獲利至少2億元。(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