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中選會12月31日早上才剛澄清並無「投票通知單晚寄」情事,又有網友造謠「收不到(中選會)的選舉公報」,此類假訊息已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與刑法,中選會強烈譴責,絕對依法追究!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舉公報與投票通知單,應於「投票日二日前」送達選舉區內各戶。
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意圖妨害或擾亂投票,最重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勿聽信及轉傳以免觸法。
▲▼又有網友造謠「收不到(中選會)的選舉公報」,此類假訊息已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與刑法,中選會強烈譴責,絕對依法追究!(圖/中央選舉委員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