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因油品案被判刑確定,合併應執行期4年8月。因彰化地檢署囑託台北地檢署代為執行,魏應充於8日上午10點,準時赴北檢執行科報到發監。報到前,魏應充以24字書法闡明心情「以誠待人,以正做事,上天淬鍊,逆增上緣,善愛為寶,台灣共好」。
▲魏應充在律師等人的陪同下,8日上午近11點30分上車發監服刑。(圖/記者楊佩琪攝)
魏應充的委任律師余明賢表示,之前有聲請暫緩執行,因為有些醫療上的需求,但檢察官認為還是有發監執行的必要。對此,魏應充也以書法寫了24字,向社會大眾轉達心境。
律師強調,此案自2014年爆發以來經歷5年時間,看到判決最後的結果,感到非常遺憾,判決結果的距離,離司法可以受人民信賴的距離,還非常遙遠。因為在案件中,檢察官一開始便沒有完整調查就濫行起訴,到中間行政機關為了配合檢察官調查,做出一些違反行政中立的事,部分法院不尊重食品業專業,產生非常多的偏頗與不公平,甚至在社會輿論壓力下,放棄嚴守證據法則和無罪推定原則,最高法院又沒有勇氣查明事實真相。這樣的判決,對所有從事法律工作的人來說,都是個警訊。
▲魏應充以24字書法闡述心情。(圖/記者楊佩琪攝)
律師提到,2019年越南媒體便有報導,證實越南上游供應商是不需要取得證照等文件,因此起訴的基礎已經不存在。但最高法院還是沒有勇氣推翻錯誤百出的判決,因此感到相當遺憾。目前還有部分事實發回台中高分院審理,還是期待法官能秉持中立的角色,讓新調查出來的證據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相信最後的調查結果還是可以還給魏應充清白。
魏應充因頂新油品案,二審被判15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將其中45罪發回更審,駁回26罪的上訴確定,其中7罪判刑5年9月,19罪得易科罰金。但因先前的味全案,魏應充被判2年有期徒刑入獄後假釋,台中高分院2019年11月21日裁定應執行期4年8月,最高法院駁回抗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