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人妻到夜店幫友人慶生,卻遇上「狼友」對她上下其手,甚至一度把人妻應拉到廁所,人妻控訴對方還說出噁心的話:「要不要看我的大蟒蛇」,雖然當下並為得逞,但人妻說自己內心留下陰影,肚子裡的小孩還因此流產。事後決定對男子提告求償20萬元。
▲人妻到夜店欲噁心男性騷,事後心情不好,導致流產。(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根據判決書,這名人妻在結婚前,到台中知名夜店幫友人慶生,當時坐在二樓的人妻自稱,遇到牟姓男友人,期間,牟男對她上下其手,甚至一度把人妻應拉到廁所,人妻控訴對方還說出噁心的話:「要不要看我的大蟒蛇」,人妻以眼神示意其他朋友,朋友將她拉到身邊,躲過一劫,但事後這名人妻自述:「我回家後先睡一睡,我就做惡夢,我半夜就哭著醒來」她才將事發經過告訴姊姊,姊姊把整件事告訴人妻當時男友(現任老公),男友第一時間好好跟牟男溝通,但卻被對方罵,人妻氣不過,選擇報案:「我心情低落導致小孩早產」,提告請求2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但牟男到案後辯稱,自己沒有對他毛手毛腳,是人妻跟他開玩笑,自己才會用手捧著她臉頰,請他不要再說,並不是「撫摸」臉頰,更說:「曾與人妻單獨到夜店玩,如果真的要對她下手,有更多機會,為何要在當日那麼多人的情況下對她做什麽」,牟男也懷疑是因為他對人妻當時男友提告妨害自由告訴,人妻才會狹怨報復。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牟男竟為逞一己私慾,不思尊重他人身體自 主權利,趁人妻不及抗拒,進行性騷擾,該行為的確會造成人妻產生焦慮,影響身心健康,且他犯後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意,且未與人妻和解或調解。考量牟男大學畢業之智識程度,在百貨公司工作 、經濟狀況尚可之生活狀況。最後判他應賠償8萬元,其餘部分不應准許,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