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擔任台中市警察局警務員職務的男子白喬維,涉嫌收受砂石業者新台幣70萬元賄款,謊稱可協助行賄掩飾罪行,調查局獲報後循線偵辦,檢方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將他起訴。
▲曾擔任台中市警察局警務員職務的男子白喬維,涉嫌收受砂石業者新台幣70萬元賄款,謊稱可協助行賄掩飾罪行,調查局獲報後循線偵辦,檢方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將他起訴。(圖/中央社)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42歲男子白喬維自民國102年至108年7月,曾擔任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八隊分隊長、市警局犯罪預防科警務員、台中第四警分局秘書室警務員等職務。
陳姓砂石業者107年11月16日,因涉嫌在台中市和平區達觀段大安溪河床盜採砂石,被台中市刑大偵八隊查獲帶回警局偵辦,而不願製作筆錄。
陳姓業者的兒子委由砂石同業宋男前往警局探視父親,宋男找上白喬維聯繫協調,到警局勸說陳男配合辦案,陳男當天獲檢察官交保,陳男為感謝白喬維的協助,而贈送茶葉。
陳男同年月19日,又被查獲在大安溪河床現場勘查與測量,擔憂犯罪事態更為嚴重,陳男透過宋男聯繫上白喬維,希望能協助打點,讓案件不再擴大追查、盡速發還機具。
白喬維得知後詐稱「我有辦法」,並要求對方先交付前金60萬元,並稱自己拿取其中10萬元,其餘50萬元用以打點偵查隊長與隊員,宋男轉知陳男後,陳男信以為真提領70萬元現金,在宋男陪同下將現金與價值4萬元的茶葉交給白喬維。
白喬維明知無意代為向偵辦人員行賄,仍向陳男承諾「好,會盡力幫忙」、「沒有問題,我會處理」、「不要煩惱」等語並收下現金,白喬維收受現金後,將金錢用於投資期貨與房屋修繕。
陳男同年12月間,又因盜採砂石案件遭台中地檢署執行搜索,陳男當日被檢方聲押獲准才得知受騙。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獲報追查,去年10月前往白喬維的住處搜索,並將他帶回偵辦。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據證人證詞、手機通聯、銀行交易紀錄等證據,今天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將白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