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南庄鄉長邱梓增被控透過林姓男子買票,二審逆轉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苗栗縣政府民政處今天表示,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辦理解職,並在3個月內進行南庄鄉長補選。
▲南庄鄉長邱梓增被控買票,二審逆轉判決當選無效確定,依法解職並在3個月內進行補選。(圖/中央社/翻攝自南庄鄉公所網站)
邱梓增透過電訪不願多談,僅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再說」。
邱梓增遭落選對手劉月梅指控,透過林姓男子於107年南庄鄉長競選期間,以每戶新台幣5000元向黃姓等3名選民買票,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林男為邱梓增賄選部分,經檢調查獲,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起訴,苗栗地院判處林男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邱梓增則獲不起訴處分。當選無效部分,一審苗栗地院認定林男並非競選成員而駁回。
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逆轉改判邱梓增當選無效,全案定讞。
苗栗縣政府民政處長彭基山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79條規定,鄉鎮首長等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須解除職權職務,待收到邱梓增當選無效判決書後,將依法辦理解職,並要求苗栗縣選舉委員會於3個月內辦理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