嬌生集團因未能妥善警告年輕男子服用抗精神病藥物理思必妥恐致乳房增大而挨告,美國費城法官今天判決,將原本80億美元懲罰性損害賠償金大砍到680萬美元(約新台幣2.05億)。
▲嬌生集團因未能妥善警告年輕男子服用抗精神病藥物理思必妥恐致乳房增大而挨告,美國費城法官今天判決,將原本80億美元懲罰性損害賠償金大砍到680萬美元(約新台幣2.05億)。(圖/示意圖/圖取自維基共享資源;作者:Housed,CC BY-SA 3.0)
去年10月8日陪審團裁決,嬌生集團(Johnson & Johnson)需支付馬里蘭州居民、原告莫瑞(Nicholas Murray)80億美元(約新台幣2400億元)賠償金,費城民事訴訟法院(Philadelphia Court of Common Pleas)法官鮑爾(Kenneth Powell)今天將這筆金額降低到680萬美元(約新台幣2億500萬元)。
根據公開的法院紀錄,法官並沒有說明減少賠償金的原因。莫瑞的律師曾說,這是嬌生集團旗下的楊森藥廠(Janssen Pharmaceuticals)面臨數千件有關理思必妥(Risperdal)的訴訟中,首例獲判懲罰性損害賠償。
莫瑞在訴狀中指控,2003年當時9歲的他被診斷出患有自閉症後,醫師開立適應症外使用的理思必妥,他依照醫囑開始服用,之後便長出乳房。他先前已獲判一筆68萬美元補償性賠償。雙方都矢言會再上訴。
路透社報導,莫瑞的律師克萊因(Thomas Kline)在電郵中表示:「這是錯誤的判決,基本上對糟糕到極點的企業不當行為毫無懲罰作用。我們相信經過重新斟酌考量後,將會維持原判的80億美元。」
嬌生集團則表示,鮑爾「適當調降過多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但他將理思必妥標籤「清楚且適當地」列出使用風險的證據排除在外是個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