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局1名已婚男警務員,2016年10月間與警大同學及其女友在家聚會時,竟趁學妹醉倒後性侵得逞,事後學妹將此事告知友人,全案才得以曝光;警務員應訊後坦承犯行,台中地院認為,警務員允諾賠償60萬元,順利與與學妹達成和解,遂依乘機性交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
檢警調查,2016年10月7日晚間時分,警務員透過警大同學認識其女友,由於當時學妹正好在台中市警局實習,警務員遂前往同學住家吃宵夜,過程中不斷對兩人勸酒,男方不勝酒力先醉倒,警務員遂將同學扶回房內休息。
▲男警官先灌醉警大同學,再性侵對方女友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警務員繼續對學妹灌酒,直到對方在客廳沙發上睡著後,他才將學妹扶進空房間,然後脫下其衣褲性侵得逞;隔天清晨時分,學妹醒來後發現衣衫不整,卻不敢告知男友此事;事後學妹返回警大宿舍,隨即向友人哭訴此事,並在對方陪同下驗傷並報案。
警務員應訊時坦承犯行,檢方遂依乘機性交罪將他起訴;法官認為,警務員允諾賠償60萬元,並錄製道歉影片以示悔改,順利與學妹達成和解,學妹同意不追究刑事責任,遂依乘機性交罪判警務員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