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基隆市1名王姓男子,去年間前往廟口夜市逛街時,瞥見穿著短裙的嫩妹小萱(化名)身材火辣,竟趁人潮擁擠之際,伸手撫摸她的大腿及臀部,小萱嚇得趕緊報案,王男當場遭到逮捕送辦,基隆地院依性騷擾罪判王男3月徒刑;事後小萱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群,遂要求王男賠償精神慰撫金,法官考量王男經濟狀況後,判他必須賠償10萬元。
曉萱主張,她被偷摸大腿及臀部後,心中始終有陰影,對當日情況始終無法忘記,每次回想時均會感到害怕,必須接受服用藥物才能平靜,諮商師認定她已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群;她因此害怕面對人群,每次入睡就被惡夢驚醒,進而哭泣導致無法入眠,嚴重影響生活作息,連工作都必須辭去,遂要求王男賠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
▲王男在基隆廟口夜市對短裙妹襲臀摸大腿。(示意圖,非當事人/攝影者Yu-Ching Chu, Flickr CC License)
王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願意賠償對方精神損失,但小萱要求金額過高,導致他無法負擔,法官調閱王男薪資證明後發現,最近一年他申報薪水收入僅有20萬元,遂判王男必須賠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