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邱姓男子,過去就曾多次因性騷擾案件遭判刑的紀錄,未料,前年4月間出獄後,卻依舊不知悔改,假借問路趁機向女子襲胸外,還當眾脫下褲子「打手槍」,新北地院審理後,判邱男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30萬元。
判決指出,邱男2016年間,因妨害風化、性騷擾案件遭判刑10月確定,並於2018年4月執行完畢,未料,他卻不知悔改,同年9月24日晚間8時許,見20歲妙齡女子獨自走在路上,假借問路卻趁機摸向她胸部;後續又在2019年5月5日及6月13日又分別在土城及五股地區的公車站牌前,當著2個女子的面,露出下體並打手槍猥褻。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邱男假借問路性騷擾女子,且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公開地點,公然裸入生殖器甚至自慰,妨害社會善良風俗,此外,她過去就曾因公然猥褻、性騷擾案件判處罪刑在案,竟重蹈覆轍犯下本案,顯然欠缺法治觀念,所為應予非難。
法官考量,邱男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後,依乘機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4月,3個公然猥褻罪,各處4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
▲邱男假意問路,竟趁機性騷女子得逞,又當眾露鳥打手槍。(示意圖/記者蘇怡璇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