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台灣宗教活動興旺,不少道場鼓勵信眾放生,以此累積功德、獲得福報,產生出「放生商機鏈」,例如台北市動保處就曾追查到一名王姓男子,利用民眾愛心賣「放生鳥」獲取利益,甚至因不當方式運送導致鳥隻死亡。日前動保處也發現有民眾在萬華區河濱公園放生,隨即開罰3萬元罰鍰。
▲放生沒辦法獲得功德,還會被罰3萬元,錢包先卡關。(圖/台北市動保處提供)
台北市動保處在2019年10月接獲通報,有民眾在萬華區河濱公園放生泥鰍、淡水龜及鱉等動物,放生女子指出,「是為了替娘家生病的家人祈福,才會花錢去買動物放生。」堅信放生動物能為家人積功德、累福報。
台北市動保處認為,該名放生者林女從購買動物之時,便已是動物的所有人,符合動物保護法中對「飼主」的定義,應對動物善盡飼養照顧責任,而載運至河濱公園傾倒,顯為「棄養動物」行為,違法事實存在,因而開立3萬元罰鍰。
台北市動保處強調,任意放生對動物本身及環境生態皆有非常嚴重的不良影響,不但無法讓放生者累積功德、救贖生命,也可能因而受罰。風水大師太子真人也曾在Youtube頻道指出,不要捐獻給寺廟,也不要亂做功德,只要盡量去幫人、行善,用行動回饋給社會,就是最好的祈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