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金門一名已婚張姓男子(19歲)去年性侵未滿16歲嫩妹,先要求對方替他打手槍,被拒絕後竟直接將嫩妹壓在床上強吻、撫胸,最後性侵得逞。法院審理時,張男辯護人稱他一時失慮,犯後也很後悔,希望法官從輕量刑,但嫩妹偵查時證稱「當時傳微信給張男,說沒有告你就不錯了,他還在那邊笑」,金門地院審理後判處3年6個月,目前上訴二審中。
張男2019年3月4日晚間9點左有在朋友家打牌,嫩妹傳訊息希望他接送,於是張男先請另名蔡姓友人去接她,打完牌後張男再至城隍廟與嫩妹見面,兩人一同至張男家中。
兩人一到家,張男就邀求對方替他打手槍,被拒絕後竟直接將嫩妹壓在床上強吻、撫胸,無視對方20分鐘激烈掙扎,最後性侵得逞。事後張男辯護人稱,張男年僅19歲且無任何前科,一時失慮才會犯案,事後也很後悔,但嫩妹偵查時證稱「當時傳微信給張男,說沒有告你就不錯了,他還在那邊笑」,法院因此不予減刑。
金門地院審理後指出,考量張男無業,已婚且育有一子,目前生活費由父母提供,依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目前上訴金門高分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