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馬郁雯、潘建樺/新北報導
大年初三,新北市中和的一處公園,有民眾帶著孩子,居然直接在公園內施放炮竹,沖天炮亂射險些射進民眾陽台,民眾上前制止,沒想到還慘遭對方辱罵,實際上,施放炮竹的時間地點都有一定限制,隨地施放,最高可能面臨15萬元罰鍰。
▲有民眾在公園放沖天炮,亂射險射進附近住戶陽台,還隨地遺留炮竹垃圾。
公園裡傳出鞭炮聲、煙花四散,一群人自顧自放起鞭炮,看似慶祝過年卻暗藏危機,還有人手持沖天炮施放,吵鬧喧嘩聲,加上沖天炮方向不固定,本來就有誤傷可能,這一放險些射進住家陽台,炸傷住戶。
▲炮竹在公園內四射。
當事人許小姐:「太誇張了,有沖天炮,我的鐵窗不是氣密窗,我的是有孔的柵欄窗,就很怕它跑進來。」
27日晚上6時許,新北市中和的秀山公園,好幾群人有樣學樣就在公園內放鞭炮,還長達好幾個小時,炮竹施放之後,放眼望去整個公園內,處處都是鞭炮盒、仙女砲,遺留下的垃圾完全沒收拾。
附近住戶:「很吵啊,我住在這附近,每年過年都(在公園)放鞭炮,很危險的。」
當事人許小姐:「我跟他講說,公園就是規定不能放鞭炮,他就回我髒話,一副你能拿我怎麼辦,現場也沒有巡守隊,我能做什麼。」
實際上施放炮竹,本身就有一定限制,必須在空曠安全的處所,未依規定施放,可開罰3萬元至15萬罰鍰。大過年想施放炮竹之前,環境跟場地都得先評估 ,要是炮竹誤射炸傷人,可不是一句「對不起」就能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