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退休老翁,退休時依勞保老年給付一次可領一百一十萬元,但因怕自己錢花光後會連累弟弟妹妹照顧,故改成月領一萬兩千元,不料,領了三年約四十三萬元卻因病過世,剩餘的金額全被「充公」,家屬痛批,根本是變相「懲罰單身者」!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投訴者台中王小姐指出,她的大哥王清雲從事資源回收,三年前退休,依照勞保老年一次給付規定可領一百一十萬元,但勞保局的人卻鼓吹改領年金只要領7年,就會超過一次給付的金額,王清雲便改成按月領,但領了3年後王清雲卻因心肌梗塞過世,而妹妹王小姐無法將剩餘的金額領出來,「大哥生前有交代這筆錢要來辦他的後事,但我們要領的時候才發現剩餘的金額依規定可領的順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最後才是受扶養的孫子女或受扶養的兄弟姊妹。」但因王小姐並沒有受到王清雲扶養,所以不能請領。
▲老翁未領完的老人年金卻無法讓妹妹請領(圖/翻攝自Flickr-We Make Noise!/非當事老翁)
勞保局人員指出,王清雲未婚、無子女父母等,弟弟妹妹又未受大哥扶養,故不能請領,王小姐回應,沒錢幫死者辦喪事的人該怎麼辦?勞保人員則說,可能要請社會人士救濟。
▲王小姐痛批勞保局根本是變相「懲罰單身者」(圖/翻攝自Flickr-See-ming Lee/非當事老翁)
王小姐痛批,勞保局一味宣傳領年金好處,卻忽略單身者的問題,至少應差額打折扣退回手足,「大哥繳了一輩子的勞保費,我們卻因不受扶養就不能領,以後誰還敢繳勞保費?」粗估國內類似個案恐有千例,勞工選定領取勞保費方式,經核付後就不能再更動,制度的缺失讓單身者面臨一生的努力可能就此「充公」,對此,勞動部回應,已研究是否有解套空間。(整理:實習編輯鄭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