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宜蘭吳姓男工人在LINE群組內散佈「武漢病毒博愛醫院送去一個確診的到了!沒事不要去醫院!!!」假訊息,刑事局約談他到案說明,吳男坦承是看到朋友在其他群組傳送該筆訊息,未經查證就轉傳至另一群組,「不知是謠言,很後悔」,警方訊後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移送檢方偵辦。刑事局提醒,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規定,散布傳染病疫情相關謠言或傳播不實疫情消息,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者,可處300萬元以下罰鍰,民眾轉傳訊息時務必小心求證。
▲刑事局偵三大隊一隊隊長陳培德說明案情。(圖/記者李依璇攝影)
刑事局表示,35歲吳姓男子涉嫌在臉書散佈武漢疫情不實謠言,到案後坦承是朋友在其他群組提供該筆訊息後,他未經查證即轉傳至該宜蘭群組內,「不知是謠言,造成民眾的恐慌,非常懊悔」;全案訊後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移送檢方偵辦,並持續追查其他製作、散佈、轉傳不實訊息者。
▲宜蘭吳姓男子涉嫌在臉書散佈武漢疫情不實謠言。(圖/翻攝畫面)
刑事局強調,民眾不應製造、散播或轉傳涉及武漢肺炎疫情的不實或未經查證的訊息,否則將面臨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警政署呼籲,不實訊息容易造成恐慌,民眾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疫情資訊時,切勿隨意散播、轉傳,應先向疾管署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查證內容是否屬實,亦可加入疾管署官方LINE「疾管家」(@taiwancdc)即時獲得防疫資訊;若發現不實訊息時,請向警察單位及防疫單位檢舉,以利調查釐清,請全民齊心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共同防禦疫情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