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33歲王姓人夫前年7月間,佯稱想與女同事小涵(化名)聊天,將對方誘騙至租屋處接連2度性侵得逞,小涵事後立刻向男友哭訴,並透過臉書找到王男的妻子,向她哭訴王男的獸行;未料,王男不但僅願以3千元和解外,他的妻子甚至還反過來指責小涵刻意接近丈夫,反控她是仙人跳提告妨害家庭;最終檢方還給小涵清白,不予採信王男及其妻證詞,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王男。
檢警調查,王男前年7月6日傍晚5時許,以談心為由將小蘭約到租屋處,卻不顧對方尖叫抵抗,接連性侵對方2次得逞,事後王男雖坦承曾與小涵性交2次,但辯稱是你情我願,更只願掏出3千元和解了事。
小涵婉拒之後,透過臉書找上王男的妻子,未料,王男妻子卻反過來指責小涵刻意與丈夫共處一室,製造仙人跳機會,更強調她與丈夫才是受害者,堅持只願以3千元和解。
檢方認為,小涵倘若與王男合意性交,照理講會隱匿此事,以免東窗事發挨告,但她卻主動與王男妻子聯繫;此外,王男妻子倘若認為小涵是刻意製造仙人跳,又何必與小涵和解,因此不予採信王男與其妻子證詞,依強制性交罪將王男起訴。
▲王男性侵小涵後竟只願以3千了事,妻子甚至還認為她是仙人跳。(示意圖/記者蘇怡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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