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警政署規畫「斬手專案」打擊詐騙集團,新北市警局卻有6名警員為賺取嘉獎,偽造假資料請領拘票、不法剝奪行動自由,遭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瀆職等罪嫌分別判處8月至2年不等徒刑,其中永和警分局賴姓女警遭判刑2年,時任賴員的直屬長官得知下屬被判刑事件曝光後,竟私下抱怨賴女是因不熟悉法律觸法,被判刑又被報導後情緒十分低落、受委屈,更表示媒體「好像也該負點責任」。
▲永和警分局一名女警因騙拘票遭法官判刑。(圖/資料畫面)
檢方調查,海山分局魏姓偵查佐、海山派出所林姓警員、文聖派出所方姓、蔡姓警員、三峽分局賴姓偵查佐及永和分局永和派出所賴姓警員等6人,分別偽造到案通知書,不但未經主官核章,還私下盜用公印,甚至有警員前往嫌犯住家張貼第一次通知書後,隨即帶著通知書至超商影印,然後將日期往後修改,藉以向檢方請領拘票,導致7名涉案人遭拘提,其中3人被不法剝奪行動自由。
林、魏等人否認犯行,賴員僅認偽造文書,方、蔡2人則是坦承一切,方員還在法庭上崩潰大哭,並表示「我不知道會那麼嚴重!」;法官認為,林員等人均為警職,理應謹守法律,卻為了績效及功獎偽造文書,還剝奪涉案人行動自由,除影響警方公信力外,還陷司法機關於不義,更敗壞國家法紀,考量眾人犯罪情節及犯罪態度,分別判處8月到2年不等刑期,方、蔡2人則獲緩刑,可上訴。
其中任職在永和警分局的賴姓女警遭法官判刑最重2年,當媒體前往永和警分局詢問後,沒想到時任賴員的直屬長官得知下屬被判刑事件曝光後,都大感不可思議,沒虛心檢討,竟私下抱怨賴女是因不熟悉法律觸法,被判刑又被報導後情緒十分低落、受委屈,更表示媒體「好像也該負點責任」,令現場的媒體都相當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