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處理重大爭議或執行涉有公共安全的違建,台北市建管處今天表示,「違章建築爭議處理委員會」即日起成立上路,邀集專家、學者擔任委員,每週擬召開1至2次會議進行審查。
▲台北市建管處今天表示,「違章建築爭議處理委員會」即日起成立上路,邀集專家、學者擔任委員,每週擬召開1至2次會議進行審查。圖為北市違章建築正在拆除。(圖/中央社)
建管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台北市政府為有效處理重大爭議或執行涉有公共安全的違建,今天起成立「違章建築爭議處理委員會」,由府內外專家、學者擔任委員受理違建當事人的陳情,且委員會召開會議的決議內容也一律公開上網。
建管處說,希望藉此在處理違建過程中達到公平、公正及公開目的,同時加速違建積案處理,以維護公共安全。
爭議處理委員會小組會議預計每週召開1至2次會議,建管處表示,會議將由資深建築師、律師、土木及結構技師、航測影像判讀專家等府外委員3至5人進行審查,並作成決議。
建管處指出,若因案件複雜無法作成決議者,則提請由全體21名府內、外委員開會決議,其中包括北市府社會局、地政局、法務局、政風處、建管處代表在內,且決議內容一律公開上網供民眾檢視。
建管處處長張明森表示,違建所有人若對違建認定或執行拆除有疑義,皆可向建管處臨櫃申請、郵寄或線上等方式申請審議;但不含施工中查報、不符臨時展演辦法所搭建的臨時性建物、經訴願決定或經行政救濟程序判決確定、已申請審議並作成決議者,和未受有查報處分的案件等。
張明森強調,對於處分無爭議且符合拆除要件的違建,建管處即依法執行拆除;但若因個案強制拆除後,導致當事人生活陷於困境或造成社會問題者,爭議處理委員會將協調相關機關提供社會福利、法律諮詢等資訊,以維北市府對弱勢民眾的關懷與協助。
另,當事人對違建認定或執行拆除有疑義者,除申請爭議處理委員會審議外,也可在法定期間內提起行政救濟,主張原處分機關違法或不當,保障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