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知名補教老師劉毅,日前因被控要求紀姓女特助偽造另一李姓女特助的簽名後,向台北市教育局申請變更補習班共同設立人,被依偽造私文書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7日開庭,劉毅喊冤,強調事情都是按往例運作,也曾獲不起訴處分,這次授權要紀女以人頭登記設立人,害紀女也挨告,感到非常抱歉。
▲補教名師劉毅被控偽造用印簽名,更換設立人,遭檢方起訴。開庭時,劉毅多次喊冤。(圖/資料畫面)
本名劉曉山的劉毅,於2010年10月10日,聘用李女擔任特助,同時也讓李女擔任旗下,其中3間補習班的設立人或共同設立人。但李女於2018年3月間遭劉毅開除,李女因此要求給付資遣費。根據起訴,劉毅在未經李女授權下,要求紀姓女特助偽造李女的簽名並用印,向教育局申請變更共同設立人,李女得知後對劉毅、紀女提起告訴,2人被依偽造私文書罪起訴。
開庭時,劉毅連說了3次冤枉,並強調事情都是按往例運作,要求紀女以人頭登記時,也都有寫下切結書,無論更換設立人、設立人用印等都可使用,先前被告過,但都獲得不起訴處分,此次紀女同樣被告,他感到相當抱歉。
至於紀姓女子也否認犯罪,其委任律師強調,補習班的設立人並非實際負責人,並不會影響到教育局管理補習班的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