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在2018年間與越南籍阮姓女子結婚,沒想到兩人在台僅同居一周,阮女聲稱「父親病危」,偕同林男返鄉。未料阮女抵達機場時,卻以上廁所名義,人間蒸發90分鐘,事後只回電給林男說「不會再回來、也不會回家。」林男深知阮女心意已決婚姻已經無法維繫,林男便找前妻作證阮女對林男漠不關心,最終新竹地院判雙方離婚。
判決書表示,林男與阮女於2018年1月在越南登記結婚後,並在同年6月回台登記。阮女在台與林男生活一周後,突然口出父親病危,便在同年8月9日搭機返鄉。抵達胡志明市新山國際機場後,阮女卻要求去廁所,一個半小時後才打電話給林男說:「不會再回來、也不會回家」並要求林男別去找他。
▲阮女不願再回台和林男維持新婚生活。(示意圖/資料照)
林男透過多方管道向阮女聯繫,卻未得到正面回應,顯然是惡意逃逸,便向新竹地院提告。有與阮女一面之緣的林男前妻也出庭作證,林男常去越南見阮女,並給予生活費;但阮女卻要求林男外宿,堅持不讓他回家。
法官詢問,而林男與阮女的婚姻是否可以維持,前妻則表示,林男常花好幾小時去見阮女,但阮女卻不常開口說話,時間到就離去,看起來對林男一點感情都沒有,「這樣的關係要維持一輩子,雙方都會很痛苦。」
由於阮女與林男僅同居一周就分離,並事後致電表明不願返台生活後,斷絕聯繫。法官據此認定,兩人夫妻已無維持婚姻之意,故裁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