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女子雅美(化名)好心教導林男使用手機,卻遭林男撲倒在床上,雅美深知逃不過狼爪,於是自行脫去衣物,要林男盡快完事抽身,但林男做到一半卻「軟桿」無力再戰,雅美無奈之下,只好幫林男「弄硬」,林男事後更丟下5百元了事,雅美不甘受辱憤而報警提告,屏東地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行,更誆稱是雅美將他的體液塗在自己身上才會驗出DNA,但法官不予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嫌判林男4年徒刑。
判決指出,雅美夥同男友、林男等人,2015年5月間在一間KTV歡唱時,林男藉口稱自己剛出獄不久,雅美送給的手機不會使用,怕漏接電話因此要求雅美到住處教他,雅美聽完不疑有他,各自騎車抵達林男住處。
林男一返回住處竟立即露出狼性,將雅美撲倒在床上,儘管雅美明確表示「你不要這樣,比我漂亮的女人還很多」等語,但林男仍強脫雅美褲子,雅美見林男力大無法抵抗,又怕被毆打,因此自行脫下上衣,只求林男盡快完事。
未料,林男做到一半時卻因醉酒而「軟桿」,又堅持不讓雅美離開,雅美無奈之下,只好幫林男「弄硬」這才得以完事;雅美事後不滿林男在她胸部上流了大片口水,要求沖水遭拒,離開時林男還丟下5百塊想了事,不甘受辱下憤而驗傷報警提告性侵。
林男挨告後否認犯行,甚至辯稱,之所以會在雅美身上驗出自己的DNA,是因為雅美將他的體液塗在身上,自己也不清楚雅美是透過甚麼機會取得他的體液。
但法官認為,林男剛出獄時還未補發身分證時,雅美曾好心以她名義替林男買機車,可見雙方並無嫌隙,雅美並無刻意攀誣設陷林男的動機,此外,更鮮少有女性會刻意將男性體液塗抹在身上的情形,因此不予採信林男說法。
法官認為,林男為滿足個人私慾,藉口因工作所需,請雅美到處教導使用手機,利用雅美的善意而逞獸慾,且以飾詞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未見有何悔意,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嫌判他4年徒刑,可上訴。
▲林男性侵雅美時,還一度因酒醉「軟桿」,在雅美幫助下才得以完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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