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政府今年編列五億八千多萬元的工作獎金,包括交通局的罰單獎金、環保局的取締獎金、焚化廠的焚化績效獎金等等,全部公帑買單,就有議員質疑,多項獎金名目根本不需要,有濫發之嫌疑!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沒多久就砍了公務員加班費及交通補助費,但在今年卻編列了5億8千多萬元的工作獎金,而獎金與加班費的給付其實都是國人買單。其中交通局編列一億三千萬元的「罰單獎金」、環保局則有兩千兩百八十萬的「取締獎金」,都是「人人有獎」,從第一線執勤人員到內部行政都能領,「罰單獎金」只要第一線人員業績達90%,就能月領4千元獎金,連主管也能分一杯羹領到2千至3千元不等的獎金,北市議員林世宗質疑多項獎金實在給的不合理,台北市議員秦慧珠也指出:「譬如說取締違規停車,本來就是他份內的工作,他開單子不但外勤人員有獎金,內勤人員也有獎金,這些部分是不是太浮濫!」
林世宗指出,北市三座焚化廠的「焚化績效獎金」共一千一百多萬元,所評核的內容為焚化效率、爐溫管理等項目,「但這些本來就是份內應該做的事,焚化廠工作人員的工作就是做好各項焚化操作與管理,竟然還要發獎金?」他也抨擊環保局修車廠續編技術員工的「修車績效獎金」根本不合理,因為修車廠的員工職責本來就是修車。
台北市議員何志偉認為:「台北市政府就是一直沒有棒子,都是只有糖果在那邊灑,甚至些所謂的績效獎金,基層做的半死,然後長官在裡面不用做事,就可以領到這些績效獎金,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
對此,北市交通局副局長張哲揚指出,獎金是做為一種鼓勵,都是依規定核發。環保局局長盧世昌也強調,若中央評估後認為不應該發,會配合不發,但所有編列的獎金都是依照中央制訂的。(整理:實習編輯鄭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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