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彰化報導
彰化市彰美路上第六信用合作社,去年8月底中午傳出搶案,47歲陳姓男子持改造手槍進入銀行行搶,對著沒有放現金的開戶櫃台喊「搶劫」,與員警展開追逐戰,短短10分鐘內就被圍捕。彰化地院依非法持有槍支罪處、攜帶兇器強盜未遂罪處,合併應執行7年6月,併科10萬元罰金。
判決書指出,2019年8月26日中午12時15分左右,陳男攜帶改造手槍、頭戴鴨舌帽、口罩,徒步前往第六作用合作社,一進門就向櫃台曾姓女行員喊「搶劫」,並拿出改造手槍瞄準曾員,曾員告知開戶櫃台沒有現金,並打開抽屜給陳男檢查;因陳男執意要錢,立即將目標轉向其他櫃台,嚇得現場民眾紛紛躲避,行員機警地按下警鈴通報後,躲到桌下找掩護,待警方到來。
▲陳男持槍進入六信行搶,女行員嚇躲桌下找掩護。(圖/翻攝畫面)
銀行警鈴大作,陳男立即衝出大門,為阻止員警追捕,曾扣下一次板機發出槍響,接著沿途丟棄犯案工具,警方最後在彰美路一段,以辣椒水成功壓制陳男,彰化地檢署依加重強盜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對陳男提起公訴。
彰化地院審酌,陳男因家庭因素進入六信涉強盜犯行,又於員警追捕過程中,按下板機對上方鳴槍,犯罪情節重大,破壞社會治安甚鉅,危害行員人身安全,造成被害人受有極大精神傷害;不過考量未實際取得任何財物,又因弟弟才剛車禍過世並遭索賠,身背家庭經濟壓力等情形,依非法持有槍枝罪處3年6個月、攜帶兇器強盜未遂罪處5年,合併應執行7年6月,併科10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