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消防局統計108年度下半年火災案件共111件,以建築物失火61件占55%最高,其中住宅火警中有3件因住警器提醒,讓住戶成功初期滅火及逃生,發揮預防建物火災成效。
▲花蓮縣消防局鼓勵民眾在家中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保障居家安全。(圖/中央社/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表示,統計108年度下半年火災造成民眾財產損失計新台幣881萬5000多元、受傷4人,與前一年同期財損1310萬9000多元、受傷5人相比,均大幅降低,經分析後發現在於民眾防火意識的提高及消防局推動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安裝。因此推動安裝住警器,己列為消防局今年度的首要重點工作。
花蓮縣消防局指出,根據108年度下半年火災統計資料分析,火災案件共111件,扣除戶外燃燒雜草垃圾等鮮少造成損失的案件,以建築物火災61件(占55%)為最高,其中獨立住宅38件占建築物火災件數的6成1,其次為商業建築7件、複合建築1件。住宅火警中有3件因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功能,提醒住戶成功初期滅火及逃生。
依火災發生時段分析,以中午12時至晚間9時發生頻率較高,包括用餐時間大量使用各種類型的電器設備及爐火烹調器具,可能因使用頻繁或不當,造成電器故障、電線短路或爐火不慎引燃等而釀災。
依起火處所統計,在建築物部分廚房13件及臥室11件為主,起火原因扣除其他(含森林田野類及雜草垃圾類)後,以電氣因素23件位居第一。
花蓮縣消防局表示,縣內防火逃生弱勢族群,包括低收入戶、獨居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的家庭所占比例偏高,因此已先將這些弱勢族群列為住警器首要補助及安裝的目標;另外狹小巷弄及水源不足區域住戶也列入優先裝設的對象,目前消防局已補助裝設以上獨立住宅共7732戶。
消防局鼓勵民眾在家中裝設住警器,保障居家安全;弱勢族群可向轄區消防分隊申請,消防局會派員免費協助裝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