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24歲蕭姓男子,去年1月與社團學妹「小芬」(化名)一起到屏東縣林邊鄉某小學擔任營隊人員,當晚小芬洗澡時,蕭男竟以手機伸入淋浴間隔板上方偷拍,小芬發現有鏡頭側錄後嚇得尖叫,蕭男急忙逃跑,沒想到蕭男事後還喬裝沒事,返回現場安慰小芬,直到小芬堅持要報警,蕭男才坦承自己是偷拍狼,桃園地檢署審理後,依妨害秘密罪嫌將蕭男起訴。
▲小芬淋浴時遭蕭男偷拍,她氣炸報警提告。(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起訴書指出,蕭男與小芬為學長、學妹關係,108年1月26日至28日間,蕭男因參加社團活動而前往屏東縣某國小擔任營隊人員,27日晚上9時許,蕭男見小芬走進淋浴間沐浴,竟手持黑色智慧型手機尾隨進入隔壁間,並穿過上方隔板偷拍小芬淋浴2次。
小芬洗澡到一半時赫見隔板上方出現手機鏡頭,嚇得急忙放聲大叫,蕭男自知事跡敗露,立即奪門出逃,隨後又假裝若無其事折回現場,佯裝毫不知情安慰小芬,直到小芬堅持要報警,蕭男才坦承偷拍,並稱已經刪掉照片,小芬仍氣得報警提告。
桃園地檢署審理時,蕭男坦承犯行,檢方審酌蕭男對於犯案動機及拍了幾張、為何還要回到現場佯裝安慰,均避重就輕,因此依妨害秘密罪嫌將蕭男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