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張家寧報導
桃園一名廖姓男子和陳姓男子認識20餘年,沒想到後來竟發現好友偷吃妻子,且不倫戀情超過10年,整起事件曝光後,廖男還嗆好友「她(陳妻)也歡喜歡喜的」,氣得陳男提出告訴。日前法院判決出爐,陳男被依相姦罪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男子偷吃兄弟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檢警調查,廖男與陳妻發展不倫戀情時間長達10年之久,直到2017年,廖男兒子到陳家作客時和陳男發生爭執,才不小心脫口說出父親與陳妻有外遇,氣得陳男向廖男、妻子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和妻子則是在數個月後離婚。
對此,陳妻坦承自己跟廖男有不正當關係,頻率約是每週1次,並明確指出廖男私密部位的細節。不過,廖男則辯稱,陳妻會知道這些特徵是他在酒後不小心說出來,但陳男卻提出錄音證據,內容可以聽到兩人激烈爭吵,廖男更囂張嗆聲「不要說那麼難聽拉,她也是歡喜、歡喜啊。」
除此之外,陳男女兒則證稱,事後廖男曾到家裡道歉,但陳男聽到道歉後仍澆不熄怒火,直呼「我老婆被你騎了1、20年,我把你當親兄弟,你卻做這種事。」針對此案,桃園地方法院依通姦罪判陳妻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3年;至於廖男則被依照相姦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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