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速破百…千萬賓士西濱競速遭判刑 男求情:我還要養阿嬤

記者於慶璇/苗栗報導

前年11月間,苗栗20多歲的吳姓、廖姓男子,分別開著千萬賓士跑車參加車聚,在西濱快速道路竹南段併行競速,時速高達104公里,全案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但廖姓男子卻向法官哭訴,自己在市場裡賣水果,還有祖母、母親、孩子要養;苗栗地院審酌後,依法判處拘役55日,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4萬元,可上訴。

▲(示意圖,非新聞畫面/翻攝pixabay)

判決書指出,2018年11月17日深夜2時1分許,吳男、廖男開著賓士車,先併排停等在竹南西部濱海快速公路南向87.6公里處路口,待號誌變換成綠燈後,同時起步直線加速,2車併行競速,時速約104公里,明顯違規超速行駛。

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2車均是賓士CL63AMG車款,新車要價恐千萬起跳,依照2人當時行為,認為彼此認識,通知2人到案說明,全案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檢察官則依法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宣告將2車沒收。

2人均向法官求刑,吳姓男子表示,自己現在是娃娃機店主,月薪約新台幣6萬元,需扶養配偶及3名未成年子女;而廖姓男子則說,自己只有國中畢業,現在從事市場水果攤工作,月薪只有5萬,還得照顧祖母、母親,此外還有配偶、未成年子女要養。

苗栗地院審酌,雖然2人均有悔意,但還是要讓他們記取教訓,依涉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各判處吳、廖拘役55日,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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