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危老改建的時程獎勵將在5月9日封關!內政部2017年5月10日訂頒「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下稱危老條例),希望藉由各項獎勵與補助機制,讓小規模基地、有重建需求的建築物,可透過簡便的審查程序完成重建。按危老條例第6條規定,條例施行後3年內申請的重建計畫,可再給予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10%獎勵,而該項時程獎勵規定將在年5月9日屆滿。
▲台中市光華高工位於北區舊校址,售出後建商申請危老重建,已經推案。(圖/翻攝自GoogleMap)
因應5月時程獎勵封關,行政院院會今(19日)則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3條、第6條、第8條修正草案,主要將今年5月到期10%時程獎勵,修正為屆期後降為5%,並逐年遞減落日,另新增規模容積獎勵項目,也取消合併鄰地重建面積限制等,以鼓勵擴大危老重建規模。修正草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表示,目前全國申請及核准危老重建案量倍數增加,由2018年申請136件、核准72件,增加至2019年申請433件、核准313件,另分析核准重建計畫案,約有4成案件僅申請時程及危險建築等容積獎勵項目。
考量現行危老條例規定,施行3年內,申請重建計畫得給予10%容積獎勵,將於今年5月屆期,若取消時程容積獎勵,恐大幅影響民眾申請意願,因此修正草案調整為施行後第4年起,給予基準容積5%獎勵,並逐年減少1%,第9年始歸零,鼓勵民眾儘速申請重建。
2018年為了搭配危老條例上路,內政部當時與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簽約,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計4年撥信保基金10億元,提供100億元額度的融資信用保證,讓欠缺現金或年紀太大受限銀行貸款評估的屋主,可以藉由「保證貸款」把改建工程的「自備款」湊足。
一些無力負擔改建金額的屋主,等同可以百分之百融資改建,順利讓房屋拆除重建,獲得寬鬆融資的渠道,也能化為財務槓桿操作,也讓不少整合公司、建商以此介入積極申請危老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