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39歲劉姓男子,平時都在眼鏡行顧店,因此結識13歲女國中生小宛(化名),兩人進而成為男女朋友,並在摩鐵及眼鏡行等地點嘿咻18次,直到小宛懷孕並吃藥引產,全案才得以曝光;劉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與小宛家人達成和解,新北地院遂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1年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劉男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平時是1家眼鏡行老闆,6年前小宛登門配眼鏡,後來也數度更換及維修眼鏡,儘管兩人年紀相差20歲,經過多次互動後仍墜入愛河;從105年8月到106年3月間,劉男與小宛先後在汽車旅館及眼鏡行嘿咻,次數高達18次之多。
▲劉男與女國中生嘿咻18次遭判1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直到106年4月間,小宛發現月經沒來,檢查後始知自己懷孕,並進一步服藥引產,小宛母親才發現劉男存在,憤而前往警局報案及提告;劉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允諾負起賠償責任,順利與小宛父母達成和解;新北地院遂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劉男1年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