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徐珮琪報導
噁男下藥性侵國中女子!新北市一名喜歡cosplay的女國中生,2017年12月初在一場外拍活動中認識陳姓攝影師。陳男假藉拍攝騙女學生至汽車旅館。趁機下藥在柳橙汁中,以拍攝需求為由要求女學生喝下,隨後性侵女學生。事後丟了4000元給女學生說「那就先這樣」。女學生恢復意識後向朋友求救,在友人陪同下前往警局報案。新北地院一審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陳男8年6月;二審高院改判8年,可上訴。
▲陳男下藥在柳橙汁中,以拍攝需求為由要求女學生喝下,隨後性侵女學生。(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陳男於2017年12月初台北花博一場外拍活動中,認識當時僅有14歲的女學生。互留聯絡方式後,一日陳男傳訊息邀請女學生前往摩鐵外拍。兩人約好時間後,陳男開車載女學生至新北市一間汽車旅館。藉拍攝泡泡浴為由,趁女學生不注意時在柳橙汁下藥,要求她喝下。藥效發揮後,女學生逐漸陷入昏睡後,陳男藉機性侵她
事後,陳男載著女學生與朋友碰面,離開前給予女學生4000元,並說「那就先這樣」。女學生向友人表示,自己很累、下體不舒服、下腹部很痛,好像被性侵了。友人急忙帶著她去警局報案,在父母陪同下驗傷。經檢驗報告指出,女學生體內發現四級毒品,確實遭下藥性侵。
陳男到案後承認和女學生有發生過性行為,卻辯稱不知道女學生尚未年滿16歲。但女學生指出,陳男曾參加過她們學校的校慶,剛認識時也曾說過自己的年紀,不可能不知道她的實際年紀。新北地院判一審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陳男8年6月;二審高院改判8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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