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2017年7月間,高雄一家麵店的蔡姓老闆,查帳時發現收入有短缺現象,經過調閱監視器發現,店內的鄧姓女員工竟是「內鬼」,她涉嫌將現鈔夾入菜單裡,之後再丟入垃圾桶內,事後再找尋機會侵占。此舉被蔡姓老闆發現後,一狀告上法院,更誇張的是,鄧女不只於7月間涉侵占,經過蔡姓老闆回溯調查,還發現她於5月間,也涉嫌用同樣手法侵占店內現金,分別為10000元、15200元,橋頭地院依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現金示意圖。(圖/記者 邱榮吉攝影)
據判決書指出,鄧女自2016年10月間起,就到該家麵店擔任店員,平時負責外場、打掃及收銀等,不料2017年7月間,蔡姓老闆發現收入有短缺現象,經過調閱監視器發現,鄧姓女員工涉嫌將向顧客收取的現鈔放入抽屜,之後又持菜單伸入抽屜內,把現鈔夾入菜單裡,再丟入垃圾桶內,事後再找尋機會侵占。蔡姓老闆察覺後,立即報警處理,又回溯查出早在5月間,鄧女就涉嫌用同樣手法侵占,因此2度對她提告。鄧女到案時對犯行坦承不諱,高雄高分院法官審酌鄧女坦承犯行,判處徒刑6月確定,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