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台灣加油
馬英九、郝龍斌兩位前台北市長任內所通過的BOT案近來爭議不斷,前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實秋就指出,馬郝任內5大BOT案市政府所收的權利金加總,竟還不到陳水扁一件台北101的三分之一。也讓曾經做為國民黨民意代表的楊實秋表示:「我真的很尷尬,很痛苦。」
楊實秋指出,扁市府時代在亞洲金融風暴的籠罩下,還是在4個月內收回了206億8800萬元的權利金。但反觀馬郝時代的5大BOT案:統一拿到了市府轉運站,25億元分八年給;台北交九轉運站,12億3000萬元分六年給;大巨蛋案比較特殊,雖然是0權利金,但在馬英九任內還是拿到了一筆25億元、一筆12.3億元,分別是分六年跟八年給出來的。
楊實秋表示,阿扁四個月內收回的206億8800萬,以民國86年當時的利息大概是7%,意謂如果這筆錢放在銀行,光是每一年的利息就有14億元。郝龍斌任內的富邦文創卻是二十年付13億元,「把利息加進來的話,那是超過幾乎是十倍以上!」。楊實秋說:「所以今天坦白講我真的很尷尬,身為一個國民黨民意代表,我真的很痛苦,完全不能比你知道嗎。」(整理:實習編輯劉家維)
《新台灣加油》節目播出時間
首播:三立新聞台(一)~(五)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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