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宜蘭報導
宜蘭縣1名張姓軍人,先前多次與15歲少女小敏(化名)嘿咻,事後還將兩人性愛照上傳網路,警方獲報後循線調查,一舉將張男逮捕送辦;宜蘭地院遂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等罪判張男2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前年張男透過臉書社團結識小敏,兩人進而展開交往;同年6月到9月間,張男在汽車旅館、車上等地點,先後與小敏發生4次性行為,並拿手機拍下小敏口交及異物插入下體等照片;去年6月間,張男將兩人性愛照上傳社群網站,親密過程全被網友看光,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並持搜索票登門逮人,當場查扣性愛照片及情趣用品。
▲張男四度與少女嘿咻,還拍攝性愛照上傳網路。(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張男應訊時坦承犯行,法官認為,當時張男為現役軍人,卻將小敏裸照放上網路,而且他明知對方尚未成年,仍與她四度發生性行為,嚴重影響小梅身心發展,考量張男並無任何前科,犯後態度良好,遂依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判他10個月徒刑,妨害秘密罪部分則判1年徒刑,以及違反兒少法亦判1年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