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純愛變調?一名19歲王姓少年,透過臉書認識小學六年級的牙牙(化名),兩人情投意合,很快就互相默許交往,不料王姓少年血氣方剛,沒有忍耐住和未成年的牙牙發生關係數次,直到升上國中後,某次讓學校老師悉知後,便轉告牙牙父母,牙牙父母得向法院提告,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處王姓少年3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王姓少年血氣方剛,竟不顧女友未成年就發生性關係。(示意圖/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年僅19歲王姓少年,2018年5月時透過臉書,與12歲的牙牙結識,兩人很快就互相喜歡,兩人交往後,同年7月至9月間,王姓少年未顧慮牙牙還未成年之事,就大膽在牙牙家中5度發生性關係,直到牙牙上國中以後某日,才突然向老師坦承有此事,最後父母被轉而告知,氣得向法院對王姓少年提告。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王姓少年為滿足私慾,不顧牙牙年幼,身心發展、性自主能力及事務判斷能力尚未成熟,就和牙牙發生性關係,雖然他坦承犯行,但少年不僅仍未取得牙牙父母諒解,甚至還繼續和牙牙出外遊玩,不過法官審酌王姓少年犯案時才19歲,可能思慮未周,最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共5次,各處有期徒刑3年,合併後應執行3年個8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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