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求空姐小三帶私生子回家過年 腥夫這回要賠百萬了

記者於慶璇/台中報導

彰化一名已婚陳姓人夫,4年前出軌陳姓空姐,2人生下1子,前年廖妻返家過年時,發現陳姓小三竟帶私生子侵門踏戶,房裡有嬰兒用品及3人親密合照,未料婆婆竟要求「選擇離婚,或接受」,正宮氣得向2人索賠,台中高分院判陳男應賠償廖女120萬元,陳女則免賠確定。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廖女2010年12月結婚至今,廖女因工作緣故前往台北,負責照顧女兒,而陳男則留在彰化老家;至於陳姓小三則擔任空服員,是廖女國中同校同學,2人並不認識。

▲小三帶私生子至人夫家過年。(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2018年農曆年間,廖女帶著女兒返回家中,卻發現房裡擺放嬰兒用品,以及丈夫與小三母子合照,氣得向婆婆告狀,沒想到婆婆卻說:「他們2人早就在一起了,現在也在一起,妳要就離婚,要不然就接受他們兩個在一起的事實,妳只要照顧小孩就好,他們會金援妳扶養小孩」。

正宮向丈夫與陳女連帶求償120萬元,但陳女卻辯稱,不知陳男已婚,是因陳男父母想看孩子,才會帶往陳家,並否認同居;而陳男也坦承,向陳女謊稱未婚,因只和陳女發生1次性行為,無法接受賠償120萬元。

從對話截圖可見,陳母曾傳訊給陳女「陳媽媽是想說,快過年了,妳能不能帶孩子回來陪陳爸爸圍爐」,而陳女則回「我可能不太方便過去家裡,這讓我有點為難」等語,可見陳女是在陳母百般懇求之下,才帶著孩子前往陳家。

法官審酌,採信陳男欺騙陳女未婚,因而與其生下兒子,違反婚姻契約義務,判賠償12萬元;另因廖女無法舉證,陳女是否在得知陳男已婚後,仍繼續與其發生性行為,依此判陳女免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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