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就讀醫學院的曹姓男大生,日前透過網路認識一名19歲女高中生小晶(化名),小晶向曹男請求能幫忙指導功課,但因沒錢付家教費,就和曹男說好除了「18禁虐待」的償還都可以,因此上完2小時的家教課後,兩人就相約到旅館歡愉,期間內小晶一共幫曹男口愛2次,事後小晶母親知道後,爆氣堅持提告曹男,但北檢檢察官審酌兩人對話,發現內容極為曖昧鹹濕,女方並無被迫之情形,因此今(1)日審理後,以不起訴處分偵結。
▲小晶請曹男當家教,但表示自己沒錢付,可以用身體償還。(示意圖/翻攝畫面)
據《ettoday》報導,21歲就讀醫學院的曹姓男大生,年初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9歲女高中生小晶,2人交換通訊軟體後,在聊天之中小晶發現曹男為高材生,因此希望對方能指導功課,來應付接下來的學測考試,不過小晶坦承自己沒錢付家教費,但可以「可以玩遊戲啊」、「不是18禁虐待那種都可以」,又說曾看過同學在教室激戰過,只要「動作快一點」就可以不被發現,曹男心動後,兩人就相約到某咖啡店上課2小時,結束後一起到旅館「履行承諾」。
不料事隔2日,小晶竟然到學校大膽分享自己的性事,轉傳讓老師知道後,趕緊聯繫小晶母親,小晶母親氣得帶女兒驗傷提告,但小晶坦言不想提告,而曹男到案後也喊冤,說兩人是約好並無強迫之意,且小晶約第一次時,也僅用嘴巴幫忙口愛,並無發生性行為,事後也是小晶一直拜託還要再一次,北檢檢查官審酌兩人對話紀錄,發現內容曖昧鹹濕,且女方下體無傷,認為無法證明小晶是被迫發生,因此最後依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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