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在酒店擔任公關的夏姓男子,前年5月遭女客人指控被包出場後,連續2天性侵女客人5次,女客人不甘受辱報警提告。桃園地檢署審理時,夏男否認性侵女客人,辯稱過程中女客人都是清醒且自願發生關係;檢方調查後,發現女客人前後供詞不一,且無積極證據,因此予以夏男不起訴處份。
▲小雯包男公關夏男出場,她事後竟告對方性侵。(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不起訴書指出,23歲的夏姓男子在酒店內擔任公關,他被指控2018年5月21日晚間到女客人「小雯」(化名)位於楊梅區住處喝酒聊天,他見小雯酒後失去意識不能抗拒,乘機性侵1次,隔天小雯又找夏男至其住處,趁其服用安眠藥與鎮定劑後,在2天內共4次性侵得逞,小雯事後報警提告。
檢察官庭訊時,夏男否認有乘機性交犯行,辯稱過程中小雯都是清醒且自願發生關係;檢方調查後發現,小雯自稱服用安眠藥與鎮定劑後已無意識,但後來在警訊時又稱夏男未帶保險套,前後供詞不一。
且若是被性侵,怎會在住處與夏男共處2天之久,也未趁機逃離或呼救,甚至未責問夏男,再加上無積極證據,因此審理後,予以夏男不起訴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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