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筑/台中報導
酒駕還辱警,真的是罪加一等!台中一名蔡姓男子於去年底大白天時,和友人暢飲威士忌與高梁酒後,不顧自己充滿醉意、反應能力降低,堅持自己開車,上路後和一輛轎車擦撞,警方到場後聞到蔡男身上飄出濃濃酒氣,馬上施以酒測,結果酒測值竟高達0.94毫克。而這過程中,蔡男竟不配合警方,一度拒測外還以「白目」、「你沒狗X」等低俗字眼辱警,最後除了遭依公共危險罪判5個月外,也因侮辱公務員罪被判拘役50天。
▲男子酒駕上路發生事故,不接受酒測還用髒話辱警。(示意圖/資料照/翻攝畫面)
根據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去年12月14日下午近2時許,蔡姓男子和友人喝了幾杯威士忌和高梁酒自行開車上路,酒駕的他在路上和他人發生事故,對方馬上報警處理,而豐原分局神岡分駐所員警到場後馬上聞到蔡男身上飄出濃濃酒味,隨即要他接受酒測。但蔡男竟想開車離開,還當場辱罵員警「白目」、「啊你沒狗X喔」、「X」、「你這個比被狗X更吃力ㄟ」、「不要緊啊,你就這麼白目就好啊」等,字字句句低俗又不雅。
蔡男不願配合酒測,隨即遭警員帶回分駐所,不久後再施以酒測,其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94毫克。警方訊後將他依公共危險、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法辦。該案在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蔡男對於自己辱罵員警的行為毫無悔意,當場向法官辯稱那是「口頭禪」,因為自己平時習慣那樣說話,所以才會脫口那樣和警方說話。如此不堪入耳的髒話、罵警過程,法官早已根據警方所提供的密錄器看過,對於那樣的行為無法苟同,認定蔡男犯行明確且無悔意。
最後台中地院法官分別依公共危險罪和侮辱公務員罪,判蔡男有期徒刑5個月、拘役50天,皆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