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徐珮琪報導
敲門也能惹禍上身!李姓男子去年在台北車站上廁所時,一名老翁敲門詢問廁所使用情況,李男不滿自己上廁所遭到打擾,竟用雨傘朝老翁的頭部揮擊,隨後更出拳痛毆老翁洩恨,台北地院依傷害罪判李男3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李男不滿上廁所被敲門打擾,竟痛毆91歲高齡老翁。(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了解,2019年10月8日李男在台北車站多功能廁所內如廁時,一名91歲老翁上前敲門詢問廁所使用情形,李男竟不滿老翁敲門打擾他上廁所,出廁所後竟拿著雨傘朝老翁頭部揮擊,之後更動手痛毆老翁洩恨。導致無力反抗的老翁跌坐在地,頭面部挫瘀傷、雙上肢挫傷、右膝瘀腫等傷害。
法官認為,李男和老翁兩人素不相識,僅因老翁上前詢問廁所使用的情況而心生不滿,沒有辦法以理性的方式溝通和克制自己的情緒,出手毆打老翁,導致老翁身體多處受傷,缺乏尊重他人身體的觀念。考量李男坦承自己的犯行,家庭經濟小康、目前無業再加上還有另案在監執行等情況。依傷害罪判李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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