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知名導演「豆導」鈕承澤遭控性侵《跑馬》電影劇組女工作人員,遭檢方以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求刑3年4月,外傳雙方談妥200多萬元和解金,台北地院今(14)上午11時宣判,鈕承澤仍不認罪,辯稱誤以為女子對他也有好感,毫無悔意,因此法官加重刑責,依強制性交罪嫌,判處鈕承澤4年徒刑,可上訴。
▲外傳鈕承澤以200多萬元達成和解,一審仍遭判處4年徒刑。(圖/資料照)
鈕承澤性侵風波爆發後,傳曾透過劇組告知,願賠60萬元予以被害女子,不過對方並不接受,直到被害女子提告,去年9月開庭審理時,傳出2人已簽下調解書,鈕承澤答應給付高達「7位數」的調解金,雙方已悄悄達成和解,外傳金額高達200多萬元。
回顧案情,2018年11月23日,新片《跑馬》劇組原訂召開工作會議,鈕臨時取消會議,改邀至到家裡聚會,餐會結束後女主管等人先行離開,被害女工作人員因不勝酒力,獨留在鈕家中休息,鈕見有機可趁,將她強壓在沙發上,將其衣物脫去,卻因自己不舉,改用手指性侵,被害女事發後在室友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報案,而鈕承澤還一度神隱,最後在律師陪同下出面接受調查。
雙方談妥200萬元和解金,鈕承澤盼有機會拼緩刑換免關,但他在法庭上堅不認罪,直到辯論終結時,仍強調誤以為女子對他也有好感,僅是「雙方認知不同」;台北地院認為2人沒有男女情愫,女子全程緊閉雙唇,有傳達不願發生關係,因此不採信其說詞,並加重刑責;對此,鈕承澤委任律師表示無法接受,將待收到判決書後,擇期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