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富傑、陳乃瑜、蔡文淵/台北-苗栗報導
遠雄大巨蛋居然在苗栗出現翻版嗎?苗栗遠雄健康生活園區BOO案和BOT案不一樣,20年後遠雄就擁有地上權,但立委吳宜臻拿出當時前縣長劉政鴻時期和遠雄的契約草案爆料,怎麼權利金、租金,甚至地方回饋金竟隻字未提,再加上這一塊地20公頃,遠雄可以蓋銀行、開餐廳,那說好的醫院呢?甚至現在遠雄說不蓋就不蓋,這份契約中竟然也沒有罰則。
民進黨立委吳宜臻指出:「遠雄這個生技園區,在整個合約裡面卻遍尋不找任何回饋金機制。」苗栗遠雄健康生活園區勾勒苗栗人對未來醫療的願景,但吳宜臻攤開契約書說明:「可以開發餐廳啦!可以開商店、可以開托兒所、可以開文康設施、展示中心,博物館都可以開在生技園區,那這個醫療保健設施到底在哪裡?」
民進黨苗栗縣黨部主委李貴富認為:「比較像是在商業造鎮 ,不像是在蓋醫院。」厚厚一大疊契約書,醫院以外的附屬設施一一註明,這些遠雄都可以蓋,不過土地租金呢? 地方回饋金? 甚至是權利金也隻字未提! 如果遇到違約爭議,契約書上只簡單要雙方協調仲裁,不然就提告。
吳宜臻表示:「我們(前縣長劉政鴻)只要求他,你只要出65億蓋醫院就好了,其它的都不用。」苗栗縣提供20公頃土地,光是公告地價就有2.6億,但在BOO案中,遠雄20年後就擁有地上權,如果沒有租金、權利金、難道是把土地送給趙藤雄?
苗栗縣工商發展處長李政峰回應:「縣政府是基於協助跟輔導,這個部份希望說繼續執行,當然現在目前還沒有真正的解約。」縣府宣稱這是舊版計畫書,但要求實際的合約書卻又推拖。合約原定103年就要完工的醫療園區還是空地一片,依照這本契約草案,縣府還拿他沒轍,也難怪現在遠雄可以說不蓋就不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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