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廖姓婦人,因在大街上飆罵兒子「╳你娘」等粗口,被兒子控告公然侮辱。但就在台北地檢署欲開庭審理前,兒子及時提出撤告,因此全案以不起訴處分。
圖/flickr-Vic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去年12月27日晚間,58歲廖姓婦人欲請兒子找父親,但兒子不予理會,婦人一氣之下便對兒子飆罵「╳你娘╳╳」、「╳你媽╳╳╳」,被當眾羞辱的兒子氣不過,控告母親公然侮辱。對此,律師林俊峰表示,廖婦公眾對兒子爆粗口,已涉及公然侮辱罪,若罪證確立最重可處拘役抑或300元以下罰金。
檢方受理後,本已排定開庭日期要釐清全案,但廖姓婦人的丈夫趕緊出面緩頰,兒子才在開庭的前一天,及時向檢方遞撤告狀,最後全案不起訴廖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