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去年10月間,桃園一名37歲的黃姓女子,遭市警局保安大隊攔查,因黃女朝員警辱罵髒話,被警方依法送辦,不料檢方調查後,勘驗員警密錄器時發現,當時值勤的2名員警,不但違法搜索,甚至也用三字經等髒話辱罵黃女,且態度十分囂張,因此認定黃女當下感到受辱、委屈,才會對員警飆罵髒話,主觀無侮辱公務員犯意,將她不起訴處分;另外,檢方也針對員警執法不當部分,函請督察單位查明行政責任。對此,保大表示,對於檢方認定同仁有執法過當之虞,會加強教育訓練。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圖/翻攝google)
據《聯合》報導,黃女於去年10月3日下午,於中壢區實踐路遭保大員警攔查,但檢方勘驗密錄器卻發現,2名員警當下無搜索票,並不符合無票搜索要件,卻搜查黃女的包包、香菸、化裝品等等,還開口對黃女表示「上次給妳判怎樣」、「有無想念我們」,「妳他X的」等等,語氣不但輕挑還十分挑釁,而員警在搜索黃女的物品、身分證後無所獲,竟還要求到黃女住處查看,更說「我覺得妳家一定有(毒品)」,而黃女質疑警方無搜索票時,員警則稱「待會報告檢察官就可以」,引發黃女不滿、雙方發生口角。
由於雙方在現場僵持不下,員警竟脫口對黃女表示「就是感覺妳會再犯」,讓黃女感覺遭羞辱想離去,不過員警卻以黃女罵髒話為由,作勢要對她上銬逮捕,還要求黃女道歉,黃女忍無可忍脫口罵出髒話,立即被押上警車帶回偵訊。檢方調查後認為,員警一開始就屬違法搜查,甚至還對黃女飆罵「他X的」等不當用語,如何要求黃女在不當執法下保持理性?且搜索完畢也不讓黃女離去,過程中不斷以言語刺激恫嚇對方,顯然執法不當。而檢方認為黃女雖罵髒話,但考量她當時因委屈而情緒爆發,難認有妨害公務犯意,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