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被控透過廣告,約一已婚熟女進行性交易,一進房卻「硬上」,用力抓乳、強脫內衣褲性交,熟女不堪被強迫報警並且提告。法官認為,熟女供詞前後不一且為片面之詞,也未在熟女的下體採到陳男的DNA,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判決陳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已婚熟女約陳男進行性交易,卻因陳男太「暴力」提告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陳男被控於2018年12月間,在網路論壇上見熟女刊登按摩廣告,相約在熟女的租屋處性交易。但陳男一進門便突然緊抱熟女、用力掐捏胸部,把熟女丟在床上後,強脫去其內外衣褲性交得逞。
熟女不堪被如此「硬上」,事後報警並且提告,不過陳男否認性侵,強調當下熟女雖然確實有掙扎,但他以為是情趣,且當時生殖器僅在「外面」沒有進入,發現熟女不願意後便放棄。
法官認為,熟女的供述反覆,且警方僅在其前胸、內衣、內褲等採集到陳男的DNA,下體內外卻未採到。而熟女在陳男尚未離開前便宣稱要報警,又陳男從進屋到離開,僅短短7分鐘時間,不排除陳男是受到驚嚇逃離。
雖然陳男認罪,但法官認為僅有熟女的片面供述,無其他證據補強,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加上雙方達成和解,熟女請求對陳男從輕量刑,因此判決陳男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