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怎麼會有如此的渣男!台北李姓男子2014年帶著女友小莉(化名)到夜店狂歡,趁著女友酒醉不醒人事竟找來死黨性侵女友還拍下3P性愛影片。小莉不堪受辱,與男友分手後默默進行復仇計畫。她受創後奮發向上考上法律系,對兩人提出告訴,讓渣男接受法律制裁成功復仇。
▲小莉遇人不淑男友成渣男,竟趁小莉酒醉夥同朋友性侵還拍片。(圖/pixabay)
2014年11月,小莉當時年僅19歲,與25歲的李姓男子交往。案發當晚兩人到夜店參加朋友的生日派對,小莉喝到爛醉回家後,再醒來的一瞬間竟發現一名陌生男子強押在她的身上性侵她,而男友也在一旁,不但沒有阻止,手上還拿著手機拍下她遭性侵過程,即便小莉不斷求饒兩人仍不罷手。小花受創與男友分手,但不甘心受辱,保留當時被性侵的影帶為證據。她將悲憤會為力量,奮發圖強考上法律系,並鑽研相關法令,一年多後提出告訴。一二審法院揭認定李、吳男有性侵事實,各判刑4年、2年。
▲小莉不甘受辱分手後,苦讀考上法律系再寫訴狀向2渣男提告復仇。(圖/翻攝畫面)
除了刑事罪責,小莉也對兩人提起民事訴訟求償300萬元,一審判決2男須連帶賠償60萬元。雙方均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小莉提出之錄影內容,她當時已酒醉而處於意識不清之軟弱無力狀態,且依當時2男的對話內容,應有察覺小諦已陷於泥醉狀態,仍利用小莉酒醉不能抗拒之機會,而共同侵害她的貞操權、性自主權,故2男應對小諦負連帶賠償責任。審酌其社會地位及經濟能力,最後判決2男需賠償60萬元確定,2渣男也因此必須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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